有关女娲的三个观点

庞进 2006年10月4日  

 

一.女娲多世

女娲既是传说中的远古氏族部落首领、三皇之一,也是一位创造大神。这样的说法其实有三层意思:第一,作为部落首领,女娲是人;第二,作为创造大神,女娲是神;第三,女娲既是人,又是神,是由人而神。
那么,作为人,即作为氏族部落首领的女娲,是一个人还是若干个人?我倾向于是若干个人,即女娲名号传了若干世。其理由:第一,由相关专家对考古发掘出的上万片人骨鉴定得知,远古时因生活条件差,病亡率高,人们的平均年龄仅为34.3岁。女娲氏族不会例外。而从对后世产生的巨大影响看,女娲一族不可能只传30多年,即一世就改换族称;第二,女娲和伏羲有说是姐弟,有说是兄妹,有说是夫妻,看来,女娲和伏羲,极有可能是两个可以通婚的氏族而并存与世。据《遁甲开山图》载,先后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庐氏、骀蚀氏等十五个氏族袭用伏羲的名号,也就是说伏羲至少传了十五世,与此相对应,女娲也不会少于十五世。
全国各地有女娲遗迹如女娲山、女娲谷、女娲洞、女娲庙、女娲宫、女娲城、女娲像、女娲碑、女娲墓、女娲陵者凡数十处甚至百余处,影响较大者有陕西骊山、平利,甘肃天水,山西永济、万荣,河北涉县,河南沁阳、周口等地。各地从发展当地旅游、文化事业的角度出发,把女娲作为一种资源而争抢不已,甚至出现排他的倾向,倒也可以理解。而女娲多世说的确立,使各地的说法都有了着落,即这些地方都有可能是女娲的故里,即女娲出生、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只是这些女娲不是一个女娲而已。
至于先后,我同意“陕西骊山为女娲氏族最早居住地”的看法,也就是说,居住、活动在陕西骊山一带的女娲很可能是第一世女娲,理由主要有三:第一,骊山南麓有华胥氏陵,华胥氏是女娲氏的母亲,女儿一开始活动的区域,不会离母亲太远;第二,骊山顶上有人祖庙,附近有娲氏谷、女娲堡等遗迹,祭祀女娲伏羲的民俗,如正月二十日过“补天补地节”、吃补天饼等由来已久;第三,骊山北麓有姜寨仰韶文化遗址,距今近七千年,和女娲氏族存世的时间基本吻合。
综合各种文献资料,可以认为,女娲氏族,大体上是由陕西骊山出发,一支向东迁徙,先后到达陕西潼关,山西永济、洪洞、寿阳、太原,河南汜水、西华、沁阳、登封、新密,山东任城、武梁等地;一支南迁,先后到达陕西平利,湖北公安、竹县、兴山,湖南长沙,四川彭山,广西都安、凌云等地;一支向西迁徙,到达甘肃天水等地。

二.骊山老母与女娲不是一个神

关于骊山老母的来由,清代学者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说:“考骊山女为戎胥轩妻,正当商、周之间,意其为人,必有非常材艺,为诸侯所推服,故后世传闻有‘为天子’之事,而唐、宋以后,遂以为女仙,尊曰‘老母’”。俞先生的根据主要有两条:一是《史记·秦本记》:“申后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骊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澦,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二是《汉书·律历志》载张王寿言:“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
其实,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两条论据都靠不住。首先,“归周保西垂”的是戎胥轩的儿子中澦,而非戎胥轩的妻子骊山女。这一点,《秦本记》里已讲得很清楚:“(中衍)玄孙曰中澦,在西戎,保西垂”。是中澦有功于周,骊山女只是中澦的妈妈而已,并不具备什么“为诸侯所推服”的“非常材艺”。其次,“骊山女”可说是此女的籍贯在骊山,嫁给戎胥轩后,就成了“西戎妇”——西戎活动在黄河上游及甘肃西北部,从而不再是“骊山女”,当然更不会做殷周的“天子”,成骊山的“老母”。再次,对张寿王所言,班固在《律历志》中已明确指出其“不合经术”。事实上,殷周间也找不到一个名为“骊山女”的“天子”。“天子”是君主帝王的专称,“君天下曰天子”,一个小小的生在骊山的女子,又远嫁了人,当什么“天子”?又能给谁当“天子”呢?
能够为骊山老母成“神”提供根据的,是宋代陈元靓《岁时广记》引《集仙录》中的一段记载:“唐代书生李筌好神仙之道,至嵩山,得黄帝《阴符经》,抄读数千遍,不晓其义。后至骊山下,逢一老母,状甚神异。路旁见遗火烧树,乃自语:‘火生于木,祸发必克。’筌惊问:‘此黄帝《阴符》上文,母何得而言之?’母曰:‘吾授此符已三元六周甲子矣。’于是坐石与筌说《阴符》之义。日已晡,曰:‘吾有麦饭。’袖中出一瓢,令筌谷中取水。水既满,瓢忽沉泉中。及还,母已不见。但于石上得麦饭数升,食之,因绝粒。筌后入山访道,不知所终。”
这段荒诞的传说无疑是编造的。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的话,这个编造者至少一大半是李筌自己。拉一个古人、圣人、名人,甚至或托或造地弄一个“神仙”来增其神异,壮其声威,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这样的花花名堂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当代现今也不曾绝迹。李唐一朝认老子为宗祖,是十分崇尚道教的。然在唐代史书中,有修建朝元阁老君殿的记载,无祭祀骊山老母的说道。唐人郑隅在安史之乱过了八十年后,写了一首全面描绘华清宫景观的《津阳门诗》,洋洋一千四百言,也没有一句提及老母殿。老母殿最早见于记载的是明代弘治年间一个叫都穆的人写的《骊山记》。记中说,从老君殿“又上二里为老母殿,老母即唐李筌所从受《阴符》者”。看来,这位都先生也认为是先有“授经”事,然后才有老母殿的。
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出判断:骊山老母与女娲氏原本不是一个神。骊山老母是在中唐以后才成“神”的,是由李筌等“好神仙之道”者虚构出来的“神”,而非现实中人升变为神。至于将骊山老母与女娲合并成一个神,那就是后来骊山方圆老百姓们做的事情了。其动因大概有三:一是两神都是女性,都是母亲,都能也都在为众生做着好事,具有可合并性;二是骊山老母是地方小神,让小神攀合于大神,无疑可强化和扩大其神性、神功、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两神合一神,祭祀起来也方便些。

三.女娲可以称“善龙”

将女娲比、称为善龙,有以下几条理由:
第一,《淮南子·览冥训》称当年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积芦灰以止淫水”的时候,曾“杀黑龙以济冀州”。显然,这条黑龙是一条兴风作浪,祸害一方的恶龙,否则女娲不会杀它。那么,杀恶龙者,必具备善龙的神性和功力。
第二,《淮南子·览冥训》又言女娲“乘雷车,服驾应龙,骖青虬”,“前白螭,后奔蛇,浮游逍遥”。雷是龙的很重要的容合对象,龙的发音即取自隆隆的雷声,雷车也就是龙车;应龙是生有双翅的飞龙;青蛇、白螭都是龙属:由此看来,虽然这段神话没有明言女娲是龙,但已说明女娲与龙的关系非同寻常。
第三,王逸在为《楚辞·天问》中“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一句作注时讲“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子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亦云“伏羲鳞身,女娲蛇躯”。还有,《帝王世纪》讲女娲氏“蛇身人首”,《列子·黄帝篇》言女娲氏“蛇身人面”,曹植《女娲画赞》云伏羲女娲“人首蛇形”,等等。长沙马王堆汉墓帛画中的女娲像,山东武梁、河南南阳、山东沂南等地汉墓出土的女娲像,都是人面蛇身。蛇是龙的重要的也是主要的容合对象。从形象上讲,蛇将自己悠长蜿转的身躯、神秘多变的色彩贡献给了龙;从内涵上讲,蛇将蜕变更新、生生不已的“生命意识”贡献给了龙。蛇是龙的模特,龙是蛇的升华,蛇可以变成龙,龙也可以化为蛇。那么,说女娲“蛇身”、“蛇躯”、“蛇形”,也就等于说女娲“龙身”、“龙躯”、“龙形”。而“一日七十化”之说,也与“龙七十变而不能去其文”(《易之义》)相吻合。
第四,一些民间传说,将女娲与龙联系在一起。如甘肃省秦安县陇城镇北门外有一口大井,世称龙泉,相传是女娲抟土造人之泉。
我曾把龙的精神总结概括为八个字:容合,福生,谐天,奋进。这四种精神女娲身上都具备着。比如容合,女娲的形象、神迹和功德,就是古人对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众多女性首领容合的产物。福生就是造福众生。女娲的诸多功德,如炼石补天、抟土造人、做笙簧、置婚姻等等,都是造福众生的壮举;其反映和传达的勇于担当、敢于创造、无私奉献的精神内核,也都可以用福生和奋进来概括。
龙是古人对自然界中的诸多动物和天象多元容合而产生的神物,是神秘强大的自然力的代表和形象化。将女娲和伏羲比龙称龙,意味着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两位人祖具有和龙相似或相同的神性和神力,能够同自然界相沟通,相和谐,而在流传广远的神话传说中,女娲伏羲也的确干着同自然界相沟通,相和谐的事情。同时,将女娲伏羲比龙称龙,也使龙因被女娲伏羲所比称而具有人的气息,进而以象征物的面目融入华夏人的祖先崇拜。女娲是龙,伏羲是龙,龙龙结合,造就和繁衍了古老的东方民族。人祖即龙祖,祖先为龙,子孙后代也就成了人文意义上的“龙的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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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 进 著名龙凤文化研究专家,作家。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社社科院特约研究员,中华龙凤文化(http://www.cdragon.com.cn)网站主编,中国作协会员,陕西现代文学学会副会长,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著作有《兵马俑狂想》、《慧雨潇然》《灵树婆娑》(获首届冰心散文奖)、《大悟骊山》、《创造论》、《龙的习俗》、《博大精新龙文化》、《凤图腾——中国凤凰文化的权威解读》等十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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