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时代的道德基准

庞 进  2015年7月31日

 

“小康”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意思是民众已够辛劳,差不多该稍稍安居了。
接下来,《礼记·礼运》中有孔子谈“小康”的一段话:“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是谓小康。”
上述话语告诉我们,儒家心目中的“小康”社会,是家天下、明私利、尊伦理、讲礼义、立制度、树贤勇、倡和谐的社会。
当今讲的“小康”,指的是社会达到并呈现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家庭经济生活比较富足的状态。其基本标准包括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等十个方面。
对照这十个方面,当今中国的多数地区、多数人已经达到或接近达到“小康”了。笔者注意到,有关“小康”的十个方面的基本标准,都是从物质方面提出的,那么,有没有必要从精神道德方面也提出些基本标准呢?笔者认为是需要的,特别是在多数地区、多数人已经达到或接近达到“小康”物质标准的情况下。
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试提四个字:“尊、爱、利、和”作为“小康”时代的道德基准。这四个字对应着四句话:“尊天尊己尊人、爱天爱己爱人、利天利己利人、和天和己和人。”这四个字四句话,是经过对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提炼、萃取,又吸纳、容合世界文明元素之后提出来的,具有“有根、有容、时新、公约、简明、切实、普适”的特点,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当代精髓。它们可以作为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基本准则,可以作为解决社会症结的理论药方,而且可以无障碍地与世界各大文明相对接、相融通。
“爱”“和”人们已经讲得很多了。“尊”讲得少,需要突出地讲,因为中国社会目前最缺少的就是这个“尊”,即对“天(大自然、自然规律)”的尊重;对“己”、对“人”,即对每一位公民人格、人权的尊重。央视栏目《今日说法》中的许多案例,当事人都是在这个“尊”字上出了问题。还有“利”字,过去儒家强调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大于利”。过去曾有一段时间倡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如今是商品社会、市场经济,让人不追求利,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已经不现实,绝大多数人也做不到。怎么办呢?既利己,又利天、利人,即在利天、利己与利人之间,努力寻找相合点、贯通线、公约带,合适域,从而达到多赢、并进、共福、同乐的局面。

(原载《中国小康》2015年第7期)

作者简介:庞进 著名龙凤文化研究专家、作家。龙文化当代十杰首席,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中华龙凤文化研究院院长,陕西省孔子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1979年起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化研究,已发表各类作品逾八百万字,在海内外影响广远。著有《龙的习俗》《中国龙文化》《中国凤文化》《中国祥瑞》《灵树婆娑》(获中国首届冰心散文奖)《卓立苍茫》《秦人家事》等3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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