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研究的可喜成果

——《先秦儒家伦理思想概要》评介

孔润年  2012年5月28日

 

近日,我有幸阅读了王美凤以其博士毕业论文为基础改写而成、并已公开出版的《先秦儒家伦理思想概要》一书,深感其功力之深厚,撰写之不易、特色之鲜明和价值之可贵。众所周知,儒家文化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其核心内容又是创造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有序运行的儒家伦理思想。因此,研究儒家伦理思想,不仅对了解和把握中华文化的本质特征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增强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和自强意识,开展世界文明对话和公民道德建设等都有不可忽视的借鉴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多年来学界涉及儒家伦理思想的研究选题及其成果不计其数。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开拓创新,写出具有新观点、新角度、新材料和新特色的论著,必然很不容易。作为一名性柔体弱的女性学者,敢于涉猎如此艰深辛劳的研究课题,着实令人敬佩!
言归正传,长话短说。以笔者的粗浅阅读和理解,感觉本书值得肯定的特点、优点和价值有如下几点:
第一,限定范围,突出重点。按照学术研究的一般规律,首先要明确选题的方向、范围和重点。儒家学派及其思想,虽然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但在两汉、宋明等后世发展中,不断掀起新的高潮!一部儒学通史,从孔子算起,至少可贯穿2500余年。本书作者没有宽泛论及儒家思想,而是将其研究范围限定在了先秦时期,将其重点放在伦理思想,这样的方略显然是非常明智和颇具匠心的。因为,只有明确方向,限定范围、突出重点,才可能集中精力,抓住关键,做出超越前人的创新性学术贡献。
第二,追根朔源,视野开阔。作为一个学术流派的儒家,由春秋末期的孔子所创立,这是司马迁等汉代学者的观点,也是当代学人的普遍共识。由此推论,研究先秦儒学及其伦理思想,似乎应该从孔子开始。可是,本书作者没有囿于这样的狭隘认识,而是把学术视野向上延伸了几千年。在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之历史渊源的探讨中,分别考察了原始宗教信仰与道德观念的关系、夏商宗教思想的发展与殷人的道德自觉,以及西周宗法伦理及其道德观念的初步发展,包括西周中后期德治思想的发展,周人道德观念的自觉化等问题。还对夏商周“三代”的宗法伦理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这实际上已经将中国人道德生活和伦理思想的历史源头与儒家伦理思想的产生联系起来,揭示了儒家伦理思想从春秋末期得以产生,并在战国时期持续发展,形成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完整伦理思想体系的深厚根源和历史必然。同时,也为人们从伦理思想的维度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证资料和理论视野。
第三,内在分析,外在比较。作者在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体系的深入研究中,既分析了其内在结构和基本特色,又与道家、杨朱、墨家、法家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作者认为,先秦儒家伦理思想是在春秋、战国社会制度深刻变化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一种道德伦理学说,也是中国上古文化尤其是西周以来历史文化在新的社会结构、新的社会关系下的继承和发展。所以,先秦儒家伦理思想在体系上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这与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以及哲学思想、宗教观念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并指出先秦儒家伦理思想有一个完整而复杂的体系。其一,就每一个具体的儒家学人来说,他们的伦理思想有一个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其二,他们与其他诸学派也有争论和思想交锋,因而其思想观点总是相互交错在一起,难以理清。不过,思想的发展总是有规律可循的,由于不同思想家又总是处于同一历史条件下,面临相同的社会现实,具有大致相通的问题意识,所以他们的伦理思想也有共通性。这些观点都是具有深刻性和创新性的,没有扎实研究和深厚功力,是不可能说得如此深邃、透彻和严密的。
第四,多科结合,史论共彰。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研究,其实也是一个涉及哲学、伦理、宗教、政治、法律、历史等多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的选题,必须具有广博学识才能驾驭。作者不仅能驾轻就熟,将多学科的知识和视野融于一体,将宏观把握与微观的考证、诠释结合,而且做到了史论结合,以史带论,史论共彰。既避免了有史无论的烦琐,又避免了有论无史的空玄。比如,作者经过大量考证后认为,宗法制度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作用和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规定了儒家伦理道德原则及其行为规范的性质和特点,即以维护血缘关系和等级特权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长幼有序等宗法观念始终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第二,与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相一致,体现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精华的“内圣外王”学说,即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修养进程完整地演绎了由孝至忠、忠孝结合的过程,并将道德作为政治的基础,实现了道德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完美结合。第三,维护血缘宗族的孝悌等伦理道德规范,成为先秦伦理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在伦理思想的体系架构上,始终以敬天法祖为中心,以“天人合一”为思维模式,从天人关系中探索道德的缘起及论证体现宗法关系的伦理道德的合理性和神圣性。又指出,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下,父权与君权紧密结合,君权借助父权而进一步确立,父权又借助君权进一步加以施行,伦理与政治就这样相互纠结在一起,于是作为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的道德原则及其规范,也就被扩大到了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成为维护宗法统治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这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第五,概括要义,彰显价值。作者认为,先秦儒家伦理以道德伦理为主要特征,而仁与义则是其最高的道德原则。“仁”是孔子在西周后“德”的观念基础上,结合春秋时代的社会发展加以综合发挥而提出的核心观念,在孔子伦理思想中处于核心地位。“义”,孔子也讲了不少,只是没有把仁与义连接并提,后来孟子明确提出了仁义,成为先秦儒家伦理的最高道德原则。先秦儒家伦理以“仁义”为最高的道德理念,同时对道德的根据也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这集中体现在其对天道性命问题的看法上。孔子还从恢复周礼的立场出发,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身份伦理认同,但只涉及“五伦”关系中的父子、君臣两伦。孟子明确提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讲到了五种基本的人伦关系,使“五伦”之说由此而定型。在此基础上,儒家还概括出了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德目,并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最有普遍价值的优秀成果。可惜,近代以来,在正确批判“三纲”的同时,也不加分析而错误地批判了“五常”。鉴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作者对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五常” 德目进行了专章论述,是难能可贵的。这对清除很多人的错误成见,大胆继承和宏扬中华传统美德,建设现代文明,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作者系宝鸡文理学院图书馆馆长、教授,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副会长和陕西省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