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社会主义思想没有错

杨明华 2010-2-28 中思网  

 

陆家希老先生在《中思网》发表《互联网应该是宣传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一文,本人十分赞同文中观点。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一个没有牌照的真正的共产党员,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对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持与爱护,实在令晚辈敬佩。我更相信,所有有牌照的共产党员在看到此文后,应该检查自己在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方面,是否存在不足。

本人发现此文后,立即当作珍品予以收藏,并写下自己的看法:“我们很荣幸能继续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国度里,却眼看着社会主义的东西被西方人一点点蚕食殆尽。谁之过?谁之过?改革开放造就了这一切。平心而论,我不反对改革开放,但我反对盲目的照搬西方的一切。在很多年轻人心里,西方人的屁都是香的,悲哀啊!!互联网这一阵地如果失守,共产党干脆易帜算了,就等着让西方人看我们的笑话吧。”

我是发自内心的写下这段话的。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今天再次拜访陆老的门户的时候,居然有一老者写下如下一段话:“陆兄,我不是有意与你对着干,我实在是不能同意你的意见。看着你的标题,那种文革遗风,那种文化专制的口气不禁让人脊背发凉。决不能让我们的子孙再那样生活了。你不能张口闭口‘国内外敌对势力’,生活中没那么多敌人;相反的倒是我们应该思考一下,怎样才能把他们团结过来以获得双赢;否则,这个社会能有和谐吗?为此,‘互联网应该成为我们追求真理的论坛’而不是《互联网应该是宣传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不要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错,只有我对;也不要‘看谁嗓门高’。所谓《互联网应该是宣传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什么意思?还不就是想利用官方手中的权力来镇压不同意见吗?或者是利用互联网的官方管理权压制来自人民的声音吗?历史走到今天,掌权者也会担心自己的青史名声,他们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那样做,不要鼓动他们犯错误。还是老老实实学点知识,探索点科学道理,为祖国、为人民、为人类做点有益的贡献吧!恕老弟这里冒犯了。”

对于这样一段话,我实在想不通,我并不怀疑这位老者的动机有问题,可我真的对他的逻辑思维方式感到不解,无法理解。

“那种文革遗风,那种文化专制的口气不禁让人脊背发凉”。标题有文革遗风吗?如果文革有这样的“风”并且得以流传至今,那文革真的又多了一件值得尊重的“风”。我们的先辈抛头颅、洒热血,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吗?我们是认准了社会主义好并且适合中国,才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既然社会主义好,我们的宣传工具不宣传好的东西,难道要去宣传坏的东西?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宣传社会主义思想,难道要宣传资本主义思想?资本主义好,我们何必要选择社会主义呢?如果你不喜欢社会主义,那也是你的权利,但别人认同社会主义,也是别人的权利,断不至于因此而“脊背发凉”。

“绝不能让我们的子孙再那样生活了”,这是为什么?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才好呢?

“国内外敌对势力”不存在吗?美国至今还在我们的周边部署着大量的军队,给我们的统一事业制造障碍,甚至明摆着不让你统一,这是明的;在暗地里,他们有多少特工在从事制造我们内部的矛盾的事情?我们的很多官员是不是就是被西方人拉下水,然后又逃亡西方?——这是国外方面的。在国内方面,是不是存在达赖、热比亚等等分裂主义分子被西方列强在当狗豢养着,时不时要挟一下中国?贪污腐败、杀人防火、逼良为娼等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以上这些,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难道还是我们的朋友吗?

“团结过来以获得双赢”,没有统一的思想,能有团结吗?没有宣传和疏导能有思想的统一吗?

“不要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错,只有我对;也不要‘看谁嗓门高’”,陆老的文字里从哪里可以看到这些特点呢?难道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没有权利和义务尽一点自己应有的责任,提供一点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吗?提一点建议,就是老子天下第一了?

“所谓《互联网应该是宣传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什么意思?还不就是想利用官方手中的权力来镇压不同意见吗?或者是利用互联网的官方管理权压制来自人民的声音吗?”天哪,怎么会有这种理解呢?宣传社会主义,并不意味着要杜绝反对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杜绝人民提出对人民有益的意见,要不然,共产党早就被人民抛弃了。但是,要是有谁的意见不符合发展的要求,也必须共产党采纳吗?共产党要是不分对错,盲目的采纳所有的意见,中国会有现在这样的成就吗?没有采纳不合理的意见,就被说成专制、霸道,这是什么逻辑?让共产党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以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忧虑的。

“历史走到今天,掌权者也会担心自己的青史名声,他们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那样做,不要鼓动他们犯错误。”如果中国共产党不能发现问题,继续让弱智者、幼稚者、心怀鬼胎者不停的制造错误的视听,让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们误入歧途,让我们的大中国陷入思想上的混乱,进而导致社会上的混乱,那才真的让掌权者担心自己的“青史名声”呢。

我想在这里劝劝所有对陆家希老先生的观点持异议的朋友,在你发表意见之前,请你先考虑一下你的立场问题,你不喜欢社会主义制度吗?如果不喜欢,那是你的权利,谁也不强求你喜欢社会主义。如果喜欢,我们不该占领这个阵地吗?怎么一见到“社会主义”这个字眼就毛骨悚然呢?我看标题挺好的,意见也很中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宣传社会主义思想有什么错吗?宣传资本主义?那我们干脆就易帜算了,还打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旗帜干什么呢?言论自由没有错,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也是一种言论自由呀,怎么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官方管理权压制来自人民的声音”呢?怎么就是“鼓动他们犯错误”呢?如果宣传了资本主义思想就不是“压制”“鼓动”了吗?这是什么逻辑呢?

我真的不好说什么,我从来不怀疑在网上交流的任何人的思想动机有问题,可在看问题的方法上,不同的人之间还真的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家都是一片好心,都在为祖国的发展出谋划策,只是存在不同的观点,我声明,我是赞同陆家希老先生的观点的。就好比大家教育自己的孩子,作父母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但具体教育的做法不尽相同,有人把娇惯自己的孩子看成是一种爱,有人把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看成是一种爱,而我是赞同严格要求的教育方法的。

希望看到此文的对陆家希老先生的观点有异议的老者,不要以为我是在有意和你做对,我只是不同意你的观点而已,并不代表怀疑你的人格。希望能够理解。

2010-02-28 12.00

附文:宪法的星空上有一颗不变的星辰——与陆家希先生商榷陆家希发出网络号召,其好正本身我不做评判,只想回顾一下历史,供陆家希先生思考。
150年前,普鲁士为了统一思想,颁布了《书报检查令》,对此,马克思进行了严厉的批判,称“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马克思接着说“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追究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是制造分裂的法律,不是促进统一的法律,而一切制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法律,而是特权”
马克思最后说”“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
类似的,为了捍卫思想自由,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美国首席大法官杰克逊在“向国旗致敬案中”充满诗意地指出:“如果在我们宪法的星空上有一颗不变的星辰,那就是,无论是在政治、民族主义、宗教,还是其他舆论的问题上,没有任何官员,不管其职位高低,都无权决定什么是正确的,也无权用言语或行动来强迫公民表达他们的信念。如果有什么情形允许这一例外,那么,我们现在决不允许它们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