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华民族的龙道信仰

庞 进  发表日期:2014年7月18日  

 

内容提要:本文从界定“中华民族”和“信仰”两个概念入手,介绍了中华民族的信仰现状,分析了根本性信仰缺乏的原因、危害,列举了成为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的条件,提出了龙道可以成为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的观点,论述了龙道信仰的内容、优势、特征、功能,对龙道信仰的非宗教性,以及龙道信仰怎样才能被认知和秉持作了说明。

关键词:中华民族;龙道信仰;天道,仁道,行道;尊、爱、利、成

一.两个概念

在进入主题讨论之前,有必要将“中华民族”和“信仰”两个概念予以界定和说明。
关于中华民族。笔者认同这样的定义:“中华民族是主要生活于中华自然里的以中华文化和一定的血缘关系为纽带而构成的包括汉族等五十六个民族以及世界华人在内的民族共同体。”[1] 从成员构成来看,中华民族应该包括:1,居于中华大地的汉族及五十五个少数民族;2,海外华人——华侨、外籍华人、华裔等认同自己中华民族身份者。
关于信仰。笔者试作这样的界定:信仰是指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即坚信某种理论、学说、主义是正确的,从而将其奉为生活的指南和行为的准则。
信仰可分为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包括义理崇信、情感挚注、主神皈依、仪式规范、组织保障等。非宗教信仰讲义理崇信和情感挚注,有的非宗教信仰还有仪式规范和组织保障,但非宗教信仰没有、不讲主神皈依。也就是说,宗教信仰与非宗教信仰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主神皈依。

二.中华民族的信仰现状

据统计,中国大陆目前主要有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五大宗教的信仰者即教徒的总数约有一亿人,即中华民族的宗教信仰者约有一亿人。[2]
中国目前有共产党员近九千万人,有国民党员一百五十多万人,加上其他党的成员,总数也可约算到一亿人,即中华民族的非宗教信仰者约有一亿人。
两个数字相加,即中华民族目前有明确信仰者约为两亿人。[3]
中华民族现在的人口已达到或超过十五亿人,十五亿减两亿等于十三亿,即中华民族现有十三亿人处在没有信仰或信仰不明确的状态。[4]
笔者将这种“没有信仰或信仰不明确的状态”称为“根本性信仰缺失”。
所谓根本性信仰缺失,即是说现今的中华民族,还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为中华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可的,具有根本性的信仰体系。

三.根本性信仰缺失的原因

中华民族曾经有过以儒家思想为主,以道家、佛家思想为辅的信仰体系。但近代以来,这个信仰体系崩塌、飘散、功能萎缩、风光不在了。其主要原因有六:
第一,原信仰体系与农业文明相适应,儒家着重于伦理秩序、道德修养;道家倡导避世无为、养生成仙;佛家追求心性超脱,来世福报:三家学说均对发展经济无积极要求。当新的生产力勃然兴起,以至于工业文明主导世界时,原信仰体系不能适应。
第二,以传授科技知识为主的新式学校代替了以尊孔读经为主的旧式学堂,原信仰体系所依赖的教育制度、人才制度丧失。
第三,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台湾、香港、澳门推行资本主义,原信仰体系失去了政治制度依托。
第四,工业化以及后来的信息化、全球化,对传统的以血缘为基础的亲亲、尊尊秩序形成冲击,使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即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原信仰体系的社会基础已由丰厚、稳固变得薄弱、松散。
第五,发生于上世纪初期的“五四”运动、中期的“文化大革命”、后期的思想解放运动,均对传统文化大肆批判,原信仰体系遭到否定性摧毁。虽有一些人士竭力“挽救”,呼吁“复兴”,致力“转换”,有一定成效,但总体效果不佳。
第六,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以美国价值观为主导的西方思想体系借助互联网、影视剧、图书等,多渠道、全方位渗入大陆,相当一部分国人被“洗脑”,一些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新闻媒体工作的知识分子,对“全盘西化论”基本上持认同态度。
然而,必须指出,我们说中华民族原有的信仰体系崩塌、飘散、功能萎缩、风光不在了,但没有说这个信仰体系完全消失、毫无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原信仰体系,从创生到崩塌,延续了两千多年,已成为集体无意识,渗透到了国人精神的血脉中。尽管整体上崩塌了,因素、“种子”还在,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这是当今社会尽管乱象丛生、病症多重,但还没有全面崩溃的原因之一,也是我们重建中华民族信仰体系的根基所系、源泉所在。

四.根本性信仰缺失的危害

十三亿人根本性信仰缺失,不是个小问题。
文化的高层位是精神,精神的至高点是信仰。思想指导、决定行为,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才能解决行为问题,而信仰则是思想的本原性、根基性、主导性因素。
道德沦丧、诚信危机、假货泛滥、毒素难禁、贪腐成风、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是当代出现的社会病,这些社会病有的已发展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如丧失起码的道德底线的事件屡见发生,如浓重的雾霾持久地笼罩众多城市。笔者认为,产生社会病的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但主要的根本性的原因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根本性信仰的缺失。也就是说,正因为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缺失,才导致诸多社会病一定程度上呈泛滥之势,且难以根治。
有人提出解决道德问题要依靠一套好的法律的制度的建立。这个主张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法律、制度是“外约束”,是“他律”,是从外到里发生作用;信仰是“内约束”,是“自律”,是从里到外发生作用,两者都不可缺少。信仰是法律、制度的精神源泉和理论依据,法律、制度是信仰的原理践行和仪轨显现。法律束身,信仰治心,只有法律制度和精神信仰都健全到位,且双管齐下,内外合力,诸种社会病才能有望得到有效的治疗甚至根治,社会才能步入理想的境地。
既然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缺失,而且因为这种缺失出现了许多问题,那么,中华民族要打造和实现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内容的“中国梦”,构建属于全民族的根本性信仰体系就成为要中之要。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不解决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问题,所谓“中国梦”,就因缺乏根本性的信仰依据、思想根基而难以实现。

五.成为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的条件

什么样的信仰才能成为中华民族的根本性信仰呢?
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四条:
第一,有根。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族众浩大,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既然是中华民族的根本性信仰,那么这个信仰的根,就应该扎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即必须立足于中华文化。
第二,有容。中华民族是人类的一部分,中华文化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在通讯、交往如此发达的互联网时代,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面向全球,和世界文明接轨。故建构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就应该吸纳全人类的文化精华,容合(兼容、包容、容纳、综合、化合、合力)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
第三,公约。中华民族成员众多、结构复杂,有地域、党派、民族、宗教、社会制度等等的区别,这就要求中华民族的根本性信仰是公约的,即信仰的内容能为中华民族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可、所接受。
第四,精新。精是精粹、精到,新是与时俱进,有所创新。中华民族的根本性信仰,内容上要萃取精华,适变创新,表述上要精确、精练。一个信仰体系,若作理论阐述,可以是长篇大论;但若要让中华民族的广大成员方便地接受,就得把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用简约、晓畅的几个词汇,甚至几个字表述出来,让人们好理解、便记忆、易表达、交流无障碍。

六.龙与龙道

龙是中国人对自然界中的蛇、鳄、蜥、鱼、鲵、猪、鹿、熊、牛、马等动物,和雷电、云、虹、龙卷风等天象经过多元容合而创造的,具备长身,大口,大多有角、有足、有鳞、有尾等形象特征,和容合、福生、谐天、奋进等精神蕴涵的神物。经过至少八千年甚至上万年的演进和升华,龙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广义图腾、精神象征、文化标志、信仰载体和情感纽带。海内外华人大都认同自己是人文意义上的“龙的传人”。[5]
龙文化既是根源文化、传统文化、民间文化、物质文化、中国文化,也是标志文化、时尚文化、官方文化、精神文化、世界文化。
龙道,是以龙为象征标志的,来自中华民族,在冶炼萃取中华文化和世界文明优秀精华基础上容合创新的思想学说、理论体系。
龙道主要由天道、仁道、行道构成,是天道、仁道、行道的统一体。
以天道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
天道源于中国道家学说,是作为万物根源、众象法则、自然规律、宇宙秩序之道。
以仁道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仁道源于中国儒家和墨家的学说,是以多互主体观[6]为依据,尊己尊人、爱己爱人、利己利人、成己成人(可简称为“尊、爱、利、成”)[7]之道——这样的道,可以与世界文明中的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相对接、相融通。
以行道处理人与自身、信仰与行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行道借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性命双修、心身共美、知行统一、努力福生之道。对国家而言,行道意味着把天道、仁道渗透、落实、外化到制度的确立、法律的制定,和政府大大小小的一切行为上;对公民而言,意味着把天道、仁道,渗透、落实、外化到自身的言语行动上,积极作为,通过造福社会、造福众生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

七.龙道信仰

笔者认为,龙道,可以成为中华民族的根本性信仰。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龙道具备以下优势或者说特质:
首先,标志显明。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龙道若成为中华民族根本性信仰,其标志性会十分显明,人们一看见“龙”字,就知道这是中华民族的“道”。
其次,渊源本根。龙道来自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根扎在深厚的中华文化的土壤中,是从中华文化的本根上生长出来的思想学说、理论体系。
第三,内容时新。龙道的内容是与时俱进、创新适变的。其中的“天道”,来自中国道家的学说,但只萃取了作为“万物根源、众象法则、自然规律、宇宙秩序”的“道”,而对道家消极无为、出世成仙等主张则予以封存。其中的“仁道”,来自中国儒家、墨家的学说,但只萃取了“仁者爱人”、“立己立人、达己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兼相爱,交相利”等,而对儒家“爱有差等”、“亲亲尊尊”、“父子相隐”等主张则予以封存。[8]而且,还引入了“多互主体观”,将其作为“尊己尊人、爱己爱人、利己利人、成己成人”的哲学依据。
第四,价值广适。龙道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兼容性,可以和世界上各种文明相对接、相融通。比如,民主的实质是对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的尊重;自由的实质是平等,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公平的实质是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正义的实质是公道正直、正确合理。而这些,都与龙道中的“仁道”相契合。
第五,表述精炼。龙道信仰可以表述为六个字,即天道、仁道、行道;还可以进一步浓缩为三个字:天、仁、行。其中的仁道简称为四个字:尊、爱、利、成。合起来可称“尊爱利成天仁行”。这样的表述简明扼要,好懂,好记,易表达,便传播。

八.龙道信仰的功能

龙道信仰至少有以下功能:
第一,最大化地从精神上、灵魂上凝聚海内外华人。龙道信仰超越了地域、党派、民族、宗教、社会制度的区别和局限,具有“最大公约数”的功能,是生活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及全球各地的中华民族成员都能接受的信仰体系。
第二,与时俱进地传承、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精华。龙道信仰来自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又对中华传统文化精华作了适合当下世情和民众心理愿望的阐发,这样的阐发,既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又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发展和提升。
第三,使中华文化精华更方便、更畅达地与世界文明相对接、相融通。龙道信仰是将中华文化中能与世界文明相对接、相融通的元素进行萃取、冶炼、升华后的理论结晶体,这样的理论结晶体,滤除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与世所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不相吻合的部分,从而使中华文化在走向世界的路途上放下包袱,步伐更大、功效更巨。
第四,为从根本上治疗诸多社会病提供了精神良药。可以设想:如果中华民族的大多数成员能够理解、接受、秉持龙道信仰,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时,敬遵天道,尊重自然规律和宇宙秩序,那么环境污染就会减少,生态就不会加剧恶化。如果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时,弘扬仁道,按“尊己尊人、爱己爱人、利己利人、成己成人”的理念和准则行事,那么道德就不至于沦丧、诚信就不至于危机、假货就不至于泛滥、毒素就不至于难禁、贪腐就不至于成风,族群与族群之间就不至于大动干戈,国家与国家之间就不至于硝烟弥漫。如果在处理人与自身的关系时,贯彻行道,让天道、仁道扎根于内心,外化于言行,那么做人就有了依据,做事就有了底线。
第五,为追求超验和至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既然是信仰,就有一定的超验性和至善性。龙道信仰的超验性体现在“天道”上。作为万物根源、众象法则、自然规律、宇宙秩序,“天道”是自然、自在之道,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之道,人们可以不断地接近它、探索它,但不可能完全彻底地了解它、把握它。它具有人类智慧所不能彻底抵达的神秘性、人类的感官所不能全面体察的超拔性,和渗透于、体现于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普遍性。龙道的至善性体现在“仁道”上,即对生活在当代的人、族群来说,只要时时、处处、事事都想到“尊己尊人、爱己爱人、利己利人、成己成人”,都能寻找到、把握好“尊己”与“尊人”、“爱己”与“爱人”、“利己”与“利人”、“成己”与“成人”之间的最恰当的“度”而践行之,那么,就“臻于至善”了。神秘性、超拔性、普遍性和至善性,使“天道”“仁道”,即“龙道”,具有了作为信仰的巨大、恒久、普适的感召力。

九.龙道信仰的认知和秉持

那么,龙道信仰怎样才能被人们认知和秉持呢?笔者觉得:
第一,以理服人。龙道信仰属于非宗教信仰,可以,或者说欢迎义理崇信、情感挚注,但没有一般宗教信仰所要求的主神皈依、所制定的仪式规范、所提供的组织保障,等等。龙道信仰不具有强制性,靠的是以理服人,即以精当、好懂、易记、可践行的义理,明晰、善意、温润、和悦的说理,征服人心。
第二,广为宣传。借助各种传媒,运用一切手段,让龙道信仰广为人知,入眼,进耳,动心,出口,要让中华民族的所有成员都了解:龙道信仰是立足中华文化,容合世界文明,关注当下民生,瞩望人类未来的信仰体系,是很好的,信了,对自己、对家人、对族群、对国家、对人类,都是有大益的。

注:

[1] 萧君和:《中华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06页。
[2] 此数字据龚学增:《再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中国民族宗教网2014年1月22日发布。
[3] 这只是一种大略的框算。实际情况是有些人的身份是某种教的教徒,但未必信仰某种宗教的教义;有些人身份是某党的党员,但未必信仰某党的义理。
[4] 有观点认为,民间俗信也可归入信仰的范畴。民间俗信是民间长期传承的,对某些行业神、地方神、祖先神的尊崇和相信,如相信送子娘娘能“送子”、某山神能保佑一方平安、某先祖能使子孙发达等等。笔者认为,民间俗信的世俗功利性比较突出,达不到坚信某种理论、学说、主义是正确的,从而将其奉为生活指南和行为准则的程度,故不能将其归入信仰的范畴,持民间俗信的人依然属于“信仰不明确”者。
[5] 曾有人提出“龙的传人”的说法只适用于汉族的观点。对此,笔者在考察之后认为:中华民族的大家庭有五十六个成员。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以龙为象征标志毋庸置疑。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崇龙、敬龙者有壮、苗、彝、土家、布依、侗、瑶、白、哈尼、黎、傣、畲、傈僳、仡佬、拉祜、佤、水、纳西、羌、仫佬、景颇、布朗、毛南、普米、阿昌、怒、京、基诺、德昂、门巴、独龙、珞巴、蒙古、藏、朝鲜、锡伯、满、土、鄂伦春、鄂温克、赫哲、回等四十二个民族。其他十三个民族从成为中华民族成员的那一天起,就程度不同地对龙文化持理解、尊重、欣赏的态度,对龙的容合、福生、谐天、奋进的精神持认同、吸取、弘扬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龙的传人”属于整个中华民族,海内外华人都可谓人文意义上的“龙的传人”。
[6] 所谓“多互主体观”,即认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主体是多个的,而非单一的;多个主体在人格上是相互平等的,而非你高我低、你主我仆;权利上不是你有我无,而是大家都有且互利多赢的。
[7] 这里可排出多种情况,以“利”为例,有:1,利己利人——提倡做;2,利己不利人——切勿做;3,利人不利己——建议做,因为做利人的事,终将会利己;4,既不利己也不利人——万不能做。
[8]“爱有差等”符合人类感情亲疏有别的事实,但与追求广泛“平等”的世界潮流有牴牾之处。“亲亲尊尊”强调过分,容易出现“伦理过度”,从而产生专制、打压甚至摧残个性的情况。“父子相隐”有悖于现代社会的法治文明。
[9] 此语出自《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的名言。

2014年1月25至3月21日于西安龙凤堂
作者简介:

庞 进 著名龙凤文化研究专家。龙文化当代十杰首席,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文化协会名誉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中华龙凤文化研究院院长,陕西孔子研究会副会长,西安老子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中华龙凤文化网主编。1979年起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化研究,已发表各类作品逾八百万字,在海内外影响广远。著有《龙的习俗》《中国龙文化》《中国凤文化》《中国祥瑞》《灵树婆娑》《卓立苍茫》等3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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