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进出席“老子思想与现代社会”高层学术论坛

指出老子的“四大”思想体现多互主体观

龙凤  2012年3月7日

 

本站讯 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道教协会、西安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首届老子文化节·老子思想与现代社会高层论坛”3月6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著名龙凤文化研究专家、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庞进应邀出席论坛,并以《老子思想与多互主体观》为题做了大会发言。
多互主体观是一种认为宇宙间的主体是多个的,且相互关联的的观点。所谓主体多互,是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和自然都是主体;在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自我是主体,他人、社会也是主体。各主体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彼此支持的。庞进指出,在老子看来,宇宙中有四个主体:道、天、地、人,前三者若用自然来概括,那么就是两个主体:自然与人。对自然与人的关系,老子的表述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得效法大自然、学习大自然、尊重大自然。
庞进认为,如果多互主体观被普遍接受,在处理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就会既承认自我存在的合理性、主体性,尊重自我的尊严,又承认他人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主体性,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尊严。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就会既承认人的存在的合理性、主体性,尊重人的尊严,又承认自然存在的合理性、主体性,尊重自然的尊严。如果自然的主体性能够被充分的尊重,就会多一些环境保护,少一些破坏污染;多一些低碳节俭,少一些贪奢浪费;多一些生态文明,少一些人为灾难。人类就会可持续性的生存、发展,不至于提前灭亡、活不到自己的天年。(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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