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早就是中华民族的广义图腾

庞 进   2007年1月22日  

 

王乾荣先生撰文《龙何时竟成了中国人的“图腾”》(西安晚报1月8日15版),提出了中国人“事实上从来也没有把这个鳞虫类的龙视为图腾”;炎黄子孙是龙的传人之说,“是对中国历史文化无知的表现”等观点。其实,王先生的观点并不新鲜,十多年前就有类似说法,在去年12月初暴发,至今不曾平息的“弃龙”风波中,也有人持同样的观点。

那么,中国人从来没有视龙为图腾吗?这得从图腾说起。图腾是人类社会早期产生的与自然崇拜、族祖崇拜、宗教信仰、社会制度等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文化现象,对后世文化影响很大。“图腾”源自北美印第安鄂吉布瓦人的方言“Totem”,作为书面用语,最早见于1791年伦敦出版的人类学家龙格所著的一本书中。1903年,严复先生在翻译英国学者甄克思的《社会通诠》一书时,首次把“totem”一词中译为“图腾”。此后,中国学者普遍接受图腾概念和图腾理论。一个上世纪初才引进的概念,二十四史中当然不会有。

史书中没有图腾概念,不等于中国古代不存在图腾现象。构成图腾的基本要素有:1,某种自然物(以动物为多)或天象;2,被认为与族祖、族人有血缘关系;3,是部族的保护神;4,是部族的徽号标志。四条全部符合者是严格意义上的狭义图腾,部分符合者可称为宽泛意义上的广义图腾。以此考量,首先,龙是中国古人对蛇、鳄、鱼、猪、马、牛、鹿等动物和雷电、云雾、虹霓、龙卷风等自然天象多元容合而产生的一种神物,它来自自然物和天象又不是自然物和天象;其次,伏羲是中华民族的先祖之一,史传伏羲乃雷神之子,雷是龙的容合对象之一,雷神之子即龙神之子,故龙与中华先祖有间接的“血缘”关系;再次,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出土的龙已有好多件,这些龙或摆在原始村落广场中央,如距今8000年的辽宁查海前红山文化石块堆塑龙;或置于氏族首领身边,如距今6400年的河南濮阳仰韶文化蚌塑龙;或放在重要人物的头部位置,如距今3700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绿松石龙:作为部族保护神和徽号标志的用意已很明显。至于祭祀礼器上的龙纹、部族旗帜上的龙纹等等,更是或多有出土,如商周青铜礼器上的龙纹;或已见于文献记载,如“交龙为旗”(《礼·觐礼》郑玄注)。据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做出判断:龙很早就成为中华先民崇拜的广义图腾,所谓中国人从来没有把龙视为图腾之说与事实不符。

“龙的传人”作为概念,产生的时间的确不久,是近三十年前(1978年12月),由台湾音乐家侯德健通过《龙的传人》一曲,首先唱出来的,但作为观念,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据是至晚在汉代,龙崇拜就与华夏族的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了。伏羲女娲是传说中的创世英雄,也是炎帝、黄帝的直系祖先。出现在汉代画像石上的伏羲女娲生着长长的龙尾,而且亲密地交缠在一起。文献资料中也有伏羲是雷神之子,是其母华胥氏踩踏了雷神在雷泽留下的“大迹”而孕生的描述(见《帝王世纪》、《诗含神雾》),有“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之说――雷、蛇都是龙的容合对象,“鳞身”“蛇躯”即“龙身”“龙躯”。至于炎帝、黄帝、颛顼、唐尧、夏禹等先祖,与龙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他们都多有龙之称、龙之比、龙之功、龙之誉,如 “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帝王世纪》)、“轩辕黄龙体”(《史记·天官书》)等。正因为龙以象征物的面目和身份融入了华人的祖先崇拜(人文先祖是中华民族的缔造者和代表者),并参与、伴随、见证、标志了中华民族的形成——新石器时代及随后的青铜时代,是中华民族的形成期。在和这一时期相对应的红山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等区系类型文化中,都发现有早期的“原龙”。中华民族的主体正是在这各大区系、众多类型文化的交汇影响、彼此容合中逐步形成的,所以,普天下的中华儿女都认同自己是人文意义上的“龙的传人”。 据此,我们可以说,否认炎黄子孙是“龙的传人”,才“是对中国历史文化无知的表现”。

龙是先民对身外自然力神化的产物,在阶级社会到来之前,劳动人民就把龙创造出来了。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龙身上具备着通天、善变、显灵、兆瑞、示威等神性,遂被帝王们看中,拿去做了自己的比附象征物。随着帝王从历史舞台退出,龙也就失去了象征帝王皇权的意义,遂以吉祥物的面貌和身份,回到了劳动人民中间。几千年来的事实是宫廷有宫廷的龙,民间有民间的龙,两种龙并行不悖。而龙作为帝王皇权的象征,对龙的地位的提升、影响力的扩大、世界各国对龙的了解和认识有正面作用,并非一无是处。对帝王专制应该清理和批判,但不能一概否定,一是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就是这么过来的,我们不能扔掉历史; 就像一棵树,我们不能只要树梢,而不要树干及树根。二是以龙为象征的帝王也做了许多促进民族融合、维护国家统一、推动社会进步的大事好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那种凡是帝王用过的我们就要抛弃的观念是荒谬的,也是危险的。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长城是秦始皇修的,就把长城炸掉;故宫是明清帝王住过的,就一把火将故宫烧毁。至于王文中提到的孽龙为害、英雄屠龙等,民俗传说中也都是有的,但那只是龙传说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相比之下,善龙造福、俊杰比龙的传说及民俗要多得多,且影响大。如舞板凳龙以纪念因行雨而献身的水龙,竞渡龙舟以纪念诗人屈原,诸葛亮、嵇康比称“卧龙”,贺龙、李小龙、成龙以“龙”为名,等等。

包括龙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优秀的精华多多,落后的糟粕亦有,正确的态度是有扬有弃,而不是以偏盖全、抓住一些负面的东西不放,以至于要全面否定、全盘抛弃。当然,事实上也抛弃不了。举一个例子,仅就民俗生肖而言,中国当今至少有一亿多人“属龙”,能抛弃吗?再如,王先生本人姓王,而王姓的源头必然会追溯到某某帝王,即被王先生骂为“小丑”、“畜牲”、“真不要脸”的“真龙天子”。这也就是说,王先生的身上已承传有龙的“基因”,如果王先生真有什么妙招,能把已经渗入自己血脉骨髓中的龙性基因剔除掉,那我们就开眼了。(庞进/文 原载2007年1月21日《西安晚报》)